根据高层次人才的具体情况,由学院与个人商谈具体的引进费用和相关待遇,各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指导性意见如下:
一、领军人才待遇
1.提供良好的办公和教科研工作条件;
2.校外引进人员一次性提供 70-100 万元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;
3.提供 50-100 万元的项目配套经费。
二、 拔尖人才待遇
1.提供良好的办公和教科研工作条件;
2.校外引进人员一次性提供 40-70 万元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;
3.提供 30-50 万元的项目配套经费。
三、 骨干人才待遇
1.提供良好的办公和教科研工作条件;
2.校外引进人员一次性提供 20-40 万元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;
3.提供 20-30 万元的项目配套经费。
四、 校内遴选的人员除不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以及租房补贴外,上述其他待遇与引进人员相同。
五、 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实行年薪制,根据商定所承担的工作及目标,第一层次人才最高年薪可达 50 万;第二层次人才最高年薪可达 40 万;第三层次人才最高年薪可达 30 万。此标准校外引进人才及校内遴选的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。年薪制考核办法另行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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